教务处〔2012〕1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不断加强专业建设,稳步推进精品课程建设,推动专业、课程建设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人才培养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茂职院〔2008〕31号)及《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茂职院〔2006〕52号)的有关规定,教务处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为确报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专业是主干专业、优势专业或特色专业,在未来若干年内,该专业人才应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注:2009年确定为暂缓立项的专业需要重新申报。
2、申报课程原则上为全院各个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重点建设专业
1、申报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所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一定的综合素质,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不低于全省同类专业的平均水平。
2、申报专业有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专业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相应专业的职业能力。
3、申报专业有目标明确、科学合理、规范可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高职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4、申报专业具备完善的校内实验、实训设备,并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精品课程
1、申报课程一般要求已在校内连续开设2年以上。
2、申报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主讲教师必须是我校专任教师,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负责人需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1份)﹑《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 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
2、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10分钟),并将电子文档发至学院科研科邮箱存档。
四、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专业及课程由所在系(部)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报送教务处科研科。学院组织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评审,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呈报院长批准公布。
五、时间安排
2011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科研科,同时把配套的电子文档发送至mzyxb@126.com。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确定为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总建设期为3年。
请各系部充分重视该项工作,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