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五一”“五四”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经学院批准,现将我院今“五一”、“五四”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五一”国际劳动节
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五四”青年节
5月4日上午,全体学生、28周岁(含)以下的教职员工放假半天,下午照常上课、上班。
请各年级、各班做好学生离校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年级年级辅导员处,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