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外出工作带回来
密级文件资料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外出工作(开会、学习)带回来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的管理,避免和防止丢失,学院党委决定,各级领导个人收到或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交党委办公室或学院办公室(简称“两办”)登记处理。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凡是外出工作(开会、学习)所使用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必须装在有保密措施的文件包或文件箱内随身携带,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秘密文件、资料不得托运或委托他人看管,不得携带游览、参观、探亲、访友。
二、对外出工作(开会、学习)带回来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都要交两办登记处理。学院党委领导及党委各部门领导要及时把文件、资料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登记处理;学院行政领导及行政处室领导要及时把文件、资料交到学院办公室登记处理。需要传达贯彻时,再到两办办理借用手续。不论哪一级领导干部,都不得个人存放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
三、凡发生丢失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当事者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学院党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