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5年12月份工资已发放,应发合计项目包括:工资、11月工作量津贴、中专2015年10月份自修津贴、中专2015年10月份班主任津贴、实训中心2015年10月晚自修值班津贴、其它补贴(交通津贴、学生支部书记11月津贴、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11月补助、10月新校区上班补贴、新进教师补发固聘工资)。
扣款合计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租、代缴个税、其它扣款(教职工借款扣款、考勤扣款)。
扣税总基数项目包括:本月扣税基数和补扣税基数(招投标劳务费补扣税、2015年第1期学术论文稿费评审费补扣税、2011至2014年度思想政治调查补助补扣税、2015年自考本科奖励补扣税)。
财 务 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