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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工资发放通知
作者:财务处 文章来源:财务处 更新时间:2017-04-13 1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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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月份工资已发放,应发合计项目包括:工资、中专3月自修津贴、中专3月班主任津贴、实训中心3月值班津贴、大专201612月及20171月班主任津贴、大专201612月及20171月辅导员津贴、其它补贴(交通津贴、学生支部书记4月津贴、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4月补助、3月新校区上班补贴、基建3月上班补贴及车辆办3月补贴)。

扣款合计项目包括: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租、代缴个税、其它扣款(教职工借款扣款、3月缺勤扣款)

扣税总基数项目包括:本月扣税基数和补扣税基数(英语AB级、四六级劳务费补扣税;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劳务费补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