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7年1月份工资已发放,应发合计项目包括:工资、大专2016年11月班主任津贴、大专2016年11月辅导员津贴、中专2016年12月班主任津贴、中专2016年12月晚自修津贴、其它补贴(补发2016年7月至12月增资、交通津贴、学生支部书记1月津贴、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1月补助、12月新校区上班补贴、基建及车辆办12月补贴)。
扣款合计项目包括:职业年金(补扣2016年7月至12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租、代缴个税、其它扣款(教职工借款扣款、12月缺勤扣款)。
扣税总基数项目包括:本月扣税基数和补扣税基数(2017年元旦补助补扣税、科研成果奖金补扣税、科研先进个人奖金补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