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6年12月工资发放通知
作者:财务处 文章来源:财务处 更新时间:2016-12-13 10:30:12

        通

 

201612月份工资已发放,应发合计项目包括:工资、大专2016910月班主任津贴、大专2016910月辅导员津贴、中专201611月班主任津贴、中专201611月晚自修津贴、其它补贴(交通津贴、学生支部书记12月津贴、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12月补助、11月新校区上班补贴、基建及车辆办11月补贴)。

扣款合计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租、代缴个税、其它扣款(教职工借款扣款、11月缺勤扣款)

扣税总基数项目包括:本月扣税基数和补扣税基数(2015年校内招投标津贴补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