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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年度学校部门预算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文章来源:财务处 更新时间:2016-11-21 15:34:55

关于编制2017年度学校部门预算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的通知》、《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7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方针,保障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等基本支出,保障各项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编制原则。预算编制必须科学、合理,预算资料要求准确、完整,应该列入预算的一切收支都要在预算中反映。

三、编制程序

学校年度预算采用“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发展需求,认真详实地编制经费预算报送财务处(一上); 财务处将与各单位(部门)充分交换意见,认真听取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和理由,提出学校预算草案,经学校领导同意后下发各单位(部门)征求意见(一下);各单位(部门)对“一下”方案进一步修改细化后提交财务处二审(二上);财务处形成预算草案,提交预算委员会讨论审议,修改后报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形成当年预算方案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正式发文执行

四、预算编制内容

(一)2016年部门经费的执行情况分析

(二)填写有关表格

1.部门基础数据表

主要包括教职工人数、专任教师数、学生人数以及现有办公设备情况。

2.部门包干经费申请表

1)已立项目。根据2016年部门项目填报,填报详细开支计划,凡预算超过上年度20%的项目,要提供详细的申请报告。

2)新增项目。必须是由本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具有刚性及相对稳定开支规模的项目,并在备注栏列明“一次性项目”或“长期项目”。

3)部门经费项目详细使用计划。

3.学校统管经费申请表

1)主要由职能单位(部门)进行申报。

2)其他单位(部门)因工作开展需要由统管经费开支项目。

五、预算编制责任部门

(一)人事处:教职工基本数字(包括在职职工人数、退休人数)、各种人员工资、增资情况、福利费、新校区交通费补贴、社保保障费、机关行政人员校内津贴、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含专项资金使用预算)、研究生进修、职工探亲、劳务派遣人员及管理费用、各种劳务费和加班费开支。(由各部门报人事处统筹申报)。

(二)教务处:专职教师授课工作量津贴、外聘教师课酬、科研教研项目(含省、市、横向及院级科研)、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学生技能大赛、图书购置、学生等级考试收支情况。

(三)学生处:20161031在校学生人数、住宿学生人数、外宿学生人数、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学生各种奖助学金、学生勤工助学情况(各部门报学生处统筹申报)。

(四)中专部:20161031在校学生人数、住宿学生人数、外宿学生人数、城市学生人数、农村学生人数、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学生各种奖助学金、学生勤工助学情况。

(五)总务处:基本建设项目(细化到具体项目)、设备购置项

目各单位(部门)按总务处要求格式申报,由总务处统一汇总上报)、实训室安全建设维护费

(六)成人教育部:20161031在校学生人数、班主任津贴,执行《2016年试行创收管理办法》前的各项培训收支情况。

(七)各系部:设备购置报总务处,教师培训、研究生进修、职工探亲等报人事处,学生技能大赛、实习费、科研等报教务处。

六、编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数据要完整、准确。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统一的预算规范格式进行编制,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内容尽可能细化,要具体到每个项目和金额,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专项论证和管理对金额较大的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统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认真评价其经费安排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效益性,按照评价、论证结果安排预算,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预算支出分析,确保预算的圆满实现。

预算年度终了,各单位(部门)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

析、总结,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改进措施,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的监督机制。

(五)上报时间和注意事项

1.部门包干经费结余款(含已立项未开支项目)不结转下年使用,上年立项未开支的设备购置费由职能部门重新申报;连续两年立项未采购的项目不再安排经费。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学校部门预算申报表20161031实际数填列,请到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3.申报表要求报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邮箱:mzycwc@163.com,纸质资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封面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财务处林韵老师(2920886)。

    4.申报截止时间20161130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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