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7年8月份工资已发放,应发合计项目包括:工资、中专7月自修津贴、中专7月班主任津贴、中专7月教师工作量津贴、大专7月教师工作量津贴、7月行政人员津贴、其它补贴(学生支部书记8月津贴、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8月补助、补发2014年终奖调资差额)。
扣款合计项目包括: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租、代缴个税、其它扣款(教职工借款扣款)。
扣税总基数项目包括:本月扣税基数和补扣税基数(2017年自主招生补扣税、2017年1月计算机考务人员报酬补扣税、2017年上半年成大班主任津贴补扣税)。
备注:
1、8月份调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金;
2、7月份调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8月工资补扣差额。
财 务 处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