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7年5月工资发放通知
作者:财务处 文章来源:财务处 更新时间:2017-05-15 09:32:17

          通

 

20175月份工资已发放,应发合计项目包括:工资、中专4月自修津贴、中专4月班主任津贴、大专201612月及20173月班主任津贴、大专20173月辅导员津贴、其它补贴(交通津贴、学生支部书记5月津贴、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5月补助、4月新校区上班补贴、基建4月上班补贴、补发201513456月调资差额)。

扣款合计项目包括: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租、代缴个税、其它扣款(教职工借款扣款、4月缺勤扣款、补扣201410月至20166月职业年金、补扣201714月房租差额)

扣税总基数项目包括:本月扣税基数和补扣税基数(五一劳动节日补助补扣税、2015年毕业生就业先进个人奖补扣税、2016年中级职称评审补助补扣税、联合办学生源组织管理费补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