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的
通知
各系(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财政局对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了做好2018年度学院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现将2018年度学院财务年终结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年终决算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0日,在此期间暂停对外办理相关业务。
二、在学院财务借有款项未回来结账的部门和教职工,请务必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结账手续;专项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学院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4日。
三、部门经费年底实行结余核销,请各部门(单位)于11月底前办理报销工作,避免12月扎堆报销影响支付进度。
四、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专项资金收回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请各专项资金负责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五、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的设备采购项目,务必12月4日前报财务处申请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六、各部门(单位)或个人在财务处开出财务收据或税务发票的,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款项划入学院帐户。
七、各部门(单位)在财务处领取的各类财务收据无论是否使用完毕,都必须在12月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
八、2019年1月11日至18日恢复正常报账业务。
财 务 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