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和《关于编制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科学合理编制好2020年度校内经费预算,现将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校 “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工作要点,依法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贯彻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重点保障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等基本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着重落实重点工作支出,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预算编制要求
1.单位(部门)按照财务处编制表格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填报。
2.单位(部门)包干经费不用报预算,由财务处按标准下达。
3.培训费、劳务费由人事处汇总填报。劳务费包括招聘、职称评审、聘请专家、招标等劳务费。
4.设备购置经费(专项经费列支的除外),新购置设备由单位(部门)报总务处,总务处根据学校财力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填报。
5.专项修缮经费、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填报要详细列明支出清单,逐项进行填报。其中3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单列填报。
6.已采购尚未完成支付的设备购置项目,已建设尚未完成支付的专项修缮、基本建设项目由总务处填报。
7.有创收的单位(部门)必须填报“收入预算申报表”。
三、预算报送要求
1.单位(部门)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本着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编报。
2.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单位(部门)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本单位(部门)相关预算资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财务处,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封面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报送给财务处彭丽科长;电子版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财务处邮箱:mzycwc@163.com,过期补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3.编报过程具体问题可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彭丽,联系电话:2920886。
财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