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开支审批补充规定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原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开支审批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部门包干经费: 8000元以上的,由分管业务院领导审批。
2.学院统管经费:8000元及以下的,由分管业务院领导审批;8000元以上50000元及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50000元以上的报院长办公会通过,100000元以上的报学院党委会通过,由院长签批。
3.横向科研经费: 8000元以上50000元及以下的,由分管业务院领导审批;50000元以上100000元及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100000元以上的,由院长审批。
4.借款:8000元及以下的,由分管业务院领导审批; 8000元以上50000元及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50000元以上的,由院长审批。
二、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1.部门包干经费
8000元以上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
2.学院统管经费
8000元及以下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
8000元以上50000元及以下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
50000元以上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院长
3.公务接待费
经办人→学院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财务院领导(8000元及以下)→院长(8000元以上)。
4.差旅费
使用部门经费出差的:经办人→会计审核→部门负责人(8000元及以下)→分管业务院领导(8000元以上);
使用统管经费出差的:经办人→会计审核→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8000元及以下)→分管财务院领导(8000元以上50000元及以下)→院长(50000元以上)。
5.横向科研经费
8000元以上50000元及以下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
50000元以上100000元及以下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
100000元以上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院长。
6.借款
8000元及以下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
8000元以上50000元及以下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
50000元以上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业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院长。